燃油由谁支付、船员由谁雇用、延误风险由谁承担?本文从实务角度对比航次租船、定期租船与光船租赁。
全球大部分货物都是通过租船找到运力的。租船合同——船东与承租人之间订立的合同——因类型不同,对成本和风险的分配方式也大相径庭。选择合适的租船结构,与谈定合适的费率同样重要。
航次租船
船东按约定运费,在指定港口之间运输约定货物,运费通常按吨计收或采用包干运费(lump sum)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,船东仍负责船舶营运,并承担航次费用——燃油费、港口使费和运河费。
- 装卸时间(laytime):承租人可用于装货和卸货而无需额外付费的时间。
- 滞期费:超出装卸时间时,承租人按约定的每日金额支付的费用。
- 速遣费:如租船合同有此约定,货物作业提前完成时由船东支付给承租人的款项。
常用格式包括 BIMCO 制定、适用于普通干货的 GENCON,其现行版本为 GENCON 2022。装卸时间条款通常通过并入 BIMCO《2013 年租船合同装卸时间定义》(Laytime Definitions for Charter Parties 2013)加以界定。
定期租船
承租人连同船员一起租用船舶,租期为一段时间或一个航次,并按日支付租金。承租人负责安排船舶的营运,并承担燃油费和港口使费等航次费用;船东则继续承担船舶的营运成本——船员、维修保养及船壳保险。
- 停租(off-hire):根据停租条款,在船舶无法履约期间(例如发生故障后)停止支付租金。
- 航次期租(trip time charter):针对单一航次的定期租船——在干散货市场十分常见。
定期租船普遍采用 NYPE 格式,其现行版本为 NYPE 2015。
光船租赁
承租人在较长期限内租用不配备船员的船舶,并全面掌控船舶营运:由其配备船员、经营和维护船舶,通常还负责投保。船东的角色接近于融资方,光船租赁也常用于船舶融资和租购(hire-purchase)安排。BIMCO 的 BARECON 是标准格式,其现行版本为 BARECON 2017。
一览对比
| 航次租船 | 定期租船 | 光船租赁 | |
|---|---|---|---|
| 付款方式 | 运费 | 日租金 | 租金(长期) |
| 船员雇用方 | 船东 | 船东 | 承租人 |
| 燃油及港口费用 | 船东 | 承租人 | 承租人 |
| 主要延误风险 | 船东(超出装卸时间后:承租人) | 承租人 | 承租人 |
我们的租船团队可在上述三种模式下为货物匹配运力,并就关键条款进行谈判。了解我们的租船服务。
